摘要:华云网4月7日讯(思言综合)据腾讯报道,日前,古井集团的部分股权已经被冻结,数额为4亿元人民币,冻结日期至2022年12月2日。天眼查数据显示,古井集团有两大股东,分别是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上海浦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,认缴金额各为6亿和...
华云网4月7日讯(思言综合)据腾讯报道,日前,古井集团的部分股权已经被冻结,数额为4亿元人民币,冻结日期至2022年12月2日。
天眼查数据显示,古井集团有两大股东,分别是亳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上海浦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,认缴金额各为6亿和4亿元,持股比例各在60%和40%左右。也就是说,上海浦创持有的古井集团的所有股权都已被冻结了。
据腾讯报道,2019年11月20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,冻结、扣划被执行人上海浦创和上海同华创盟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约为45.29亿元及相应的逾期违约金、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。
2019年12月3日,上海一中法院向古井集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即冻结上海浦创持有的古井集团40%股权,冻结期间停止办理股权的过户、抵押等手续。
公开报道显示,2012年4月17日,同华控股在同华创盟的1000万元股权,质押给天津同华共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,之后,同华创盟在上海浦创的5亿元股份,也质押给天津同华。
2018年5月3日,天津同华出具的《违约通知》。通知的对象包括同华创盟、上海浦创、同华投资、同华控股、山东中轩等。
违约通知显示,天津同华已于2018年4月10日向上述对象发函,要求对方支付尚欠的投资成本、投资收益及委贷展期费用共计32.44亿元。
2020年1月19日,上海一中法院发布限令,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上海浦创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朱贯林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。
随后,古井集团向法院提起执行标的物异议申请。古井集团称,执行标的已经质押于古井公司,浦创公司向古井公司承诺以该股权享有的分红收益优先抵债,申请执行人知晓执行标的物已质押于古井公司。据以执行的裁决书存在违法内容,损害古井公司的合法权益。2020年2月28日,法院驳回古井集团的执行异议申请。
公开资料显示,上海浦创成立于2008年5月12日,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,主营业务投资和咨询。该公司最大股东为持有其50%股权的上海同华投资有限公司。
据悉,2009年,上海浦创以4.65亿元的价格,取得古井集团40%的股权。2016年,同华控股从古井集团借款7亿未还,并在2018年底被安徽省委巡视时查出。
此外,作为古井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,古井贡酒从2020年1月以来,股价一度跌破每股100元区间,最高跌幅超过三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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